close

我的機車不見一段日子了,因為當初有辦竊盜險,所以必須要找一些文件,但是後來發現,當初警員忘了幫我寫上失竊地及時間,於是我又拿著單子要去問。

一進去當初報案的警察局,年輕的看來很不爽,還抽著煙說:哦,這不是我辦的,可能沒辦法。另一個正在吃飯的,看來比較資深,開始用著不好且盤問的口氣說:為何來這? 怎麼會弄丟? 在那弄丟的…etc

奇怪了,我也很不客氣的說:應該是去問怎麼不見,而不是問為何都是在那不見的。真是奇怪,雖然我公司之前也很多人不見,但不代表我看是自己要不見的呀…真是奇怪,誰會願意不見呢? fuck

接 著要問,那你當初拿到單子時,怎麼不知道少寫了這2個地方呢 ? cow我更火了,我說:我又沒不見機車,我怎麼知道警察會寫成這樣呢?…雖然只是短短的幾分鐘,但是卻讓人很不開心,而且怎麼會是這樣的態度,難道別人被 偷就是因為被偷的人不對嗎? 那這個社會還要有警察做什麼呢? 簡直是亂來…

在鄉下地方也許當警察很"涼",但是這點小事有那麼難嗎? 今天又不是說我一定要你幫我找回來,只是多填個東西而已…最後我就問那如果一定要那個警員辦的話,那沒關係,我再過來就是了。

真是他媽的… 當初報案時,也是再那機車個辦天,最後才肯按正常程序幫我辦…結果,現在又是這樣,我真的對我們的警察感到可悲…說難聽點,當初念個警專才當警察的吧…到底是裝了些什麼呀? 什麼人民的褓姆,我看不要以"權"壓人就不錯了吧…

~~ 各位市井小民,最好不要犯罪,不然…還是會害到自己。別想有什麼正義,除非您認識或是你是大官的小孩或親戚。

切記呀! 切記呀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littleduckss 的頭像
    littleduckss

    Life is verb. If we never did anything, we wouldn't be anybody.

    littleducks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